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就江苏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孟非肖像权被侵犯一案,经法院法官认真审理,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一次性赔偿原告15万元调解结案,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随着江苏电视台“非诚勿扰”节目越办越火,著名主持人孟非的影响越来越大,也成了众多商家追求的产品销售形象代言人,并与多家公司签订使用其肖像照片推销其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合同。南京市好丈夫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该公司的户外宣传广告及其所经营的产品包装、店堂陈列等均可使用其的肖像照片,也是该公司产品的形象代言人。
太原市好丈夫居家用品有限公司所经销的产品和南京好丈夫居家用品公司经销的产品一样,也是好丈夫居家用品产品,在未征得孟非允许和未签任何可使用肖像照片合同的情况下,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从2011年开始连续2年,在其商品包装、店堂陈列、名片和户外大牌广告上以代言人的名义使用孟非的肖像。
孟非经他人告知,在取得大量实证后,于2013年1月18日诉至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12.5万元。汇丰法庭张宇光法官受理此案后,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与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坦诚交流,指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和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经营宣传是违法的,应该给予原告赔偿,同时也作原告的工作,希望原告原谅被告的过错,给予其改正错误和重新发展的机会,让被告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在张法官的认真善意的调解下,深深感动了原、被告双方,同意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15万元,并在新闻媒体登报致歉的调解意向。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