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我院刑事审判庭在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模拟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放火案件,区检察院孙向荣检察长,我院李焕平副院长亲临现场监督指导,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党委书记史成安与该院百余名师生现场观摩了庭审活动。
本次开庭审理的侯某故意放火案是一起具有一定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被告人侯某,男,小学文化程度,系四川籍在晋农民工,2012年8月3日因在出租屋嫖娼被骗,一时未找到房东,而故意将该房屋内的窗帘点燃,然后离开,不久后又回到现场,向正在救火的房东,承认火是自己放的,并与房东协商赔偿事宜,让房东报警,并等待警察到来。整个犯罪过程十分简单,却发人深省。正如庭审中公诉人进行法制宣传时总结的那样,事情开始时,候某是一个被害人,但由于没有选择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合议庭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自首情节的基础上,依法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一年。
通过现场开庭观摩,同学们不仅直观地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看到了法官和检察官应用法律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的过程,而且思想上深受触动,案件事实所引发的关于农民工问题、关于城中村出租房管理问题、关于如何正确维权等社会问题的法律启示更让人深思。以案释法,生动直观的宣传了法律知识,让同学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的中应用价值,鼓励他们更加积极的学习法律,为我们共同的法律信仰和法治理想而努力奋斗。
这次“庭审现场进校园”活动是我院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开展院校共建的系列活动之一,旨在让法学院的在校学生近距离的了解庭审程序,更真切的感受法院审判工作及检察院公诉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增进我院与法学院专家和老师互动,希望专家和老师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院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