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邮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件、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原告向本院起诉、应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提交副本,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接待人员记入笔录。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邮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件、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原告向本院起诉、应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提交副本,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接待人员记入笔录。
督察举报联系电话:0351-5648385 院长信箱:jcpfy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