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院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庭审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无效,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尖草坪区法院在全院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本次活动,由院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审监庭、监察室负责人担任评审。从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共有五个庭室的6件案件参加了庭审观摩活动。
12月7日下午,尖草坪区法院召开“庭审观摩”评审总结会议。参审评委、各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兵主持并做总结发言。
会上,梁兵副院长通报了参与此次“庭审观摩”评审活动的各个案件的情况,从四方面充分肯定了各庭室的表现:一、庭审形象较好。参评的各庭室在开庭时均能做到衣着规范、举止端庄。二、庭审程序规范。各庭室开庭时均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三、庭审驾驭能力较强。各庭室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开庭的整个过程和场面掌控较好,审理思路较为清晰。四、庭审秩序稳定。各庭室的法官在审理案时能够有效控制庭审秩序,庭审运行顺畅。同时梁兵副院长也指出本次活动虽然庭审整体表现较好,但有些细节没有做好。有的书记员庭审业务生疏,有的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配合不足,有的法官庭审中遗漏了庭审小结等等。
最后,所有与会人员参与讨论,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注重司法礼仪,整改庭审作风。通过狠抓庭审细节,切实转变庭审作风,坚持以礼仪规范促进庭审规范化。二是完善庭审设施,强化后勤保障。三是不定期组织庭审考评,强化庭审质量。由审管办组织实施规范化庭审考核,严格按照法庭管理、庭审程序、庭审作风等制度要求,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现场打分量化考核。四是积极拓宽渠道,接受外部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对当事人回访等形式,不断强化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员的监督,将法院庭审规范真正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有效监督促进庭审作风的改进和庭审活动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