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依法保护法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尖草坪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 60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 56 人,其中行政人员56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 16 人。
(二)主要职责如下:
1、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2、审理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3、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二审对本院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的法律政策问题,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
7、指导和协助全区的法制宣传工作。
8、承办其它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院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支持、监督和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对标一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导,以文化建院为抓手,全力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以现代科技为依托,走科技强院之路,为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奠定基础;以“公正与效率”主题,完善管理机制,从严治院,提高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为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审判贴近百姓”的审判新理念,为全区转型综改实验区建设和新“能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化文化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干警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思路。
(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在审判质量和效率上要有新提高。
(三)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在为全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上要有新突破。
(四)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全员参与,在促进和谐草坪建设上有新作为。
(五)继续引深创建工作,在有效提升法院形象上有新业绩。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在服务审判工作上有新水平。
三、2014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4年预算收入为5787428.62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支出预算为5787428.62元.具体分析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418949.3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53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479.28元。
专项业务费:陪审员经费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