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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草坪区委高度重视 区政府全力支持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助力法治草坪建设进程
  发布时间:2016-06-17 17:41:38 打印 字号: | |

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年底,尖草坪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就此承担起为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明道路、积累经验的重要使命。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尖草坪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法治草坪建设的重要任务。期间,紧紧抓住改革机遇,紧紧围绕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统筹推进,形成了改革的强大合力。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已初步完成了人财物上划核定、首批入额法官遴选、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行)等4项内容,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试点改革初期,区委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成立了以前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景德奎为组长,由组织、纪检、政法、宣传、人社、编办、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组,为全力推进改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责任,统筹推进。为全力做好司改工作中的上传下达、协调对接等工作,明确了司改领导组各自的工作职责,确立了路线图、排定了时间表,并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级级细化分解任务。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人员编制信息核对、数据统计、清产核资、意见收集、调研摸底、方案制定、材料整理、请示汇报等各项工作,高位主导推进落实。区委郭建发书记、区政府李贵增区长先后组织召开2次常委会、3次协调会、4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部署任务。我院的司改工作整体呈现出领导有力、分工明确、推进有序、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省司改办人员上划管理的规定:“市县法院、检察院机关、派出机构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全部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凡是经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全部上划,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设立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不予上划。”我院有后勤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属编办核定批准的部门。有4名工勤人员已在单位工作近20年,但没有在编办进行机构核定,为历史遗留问题。区委、区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与人社、编办进行沟通,给4名同志解决了事业人员身份,确保了其能顺利上划。在资产清查中,区政府了解到我院审判大楼在建设过程中存在389万元的债务,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及时给予了解决,实现了零债务上划的承诺。另外,在试点期间,我院聘任制见习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在司改办没有明确落实其工资待遇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在区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积极与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进行协调,最后承诺共同给予保障。由此解决了我院聘任制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了全院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四是严格程序,择优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是司法改革体制改革的核心,而对司法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就是要让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分工协作的司法团队,合理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司法权的高效运行。其主要措施包括对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把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按照工作特点和履职要求,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员额制是实现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石,关系到这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我院首次法官入额遴选严格按照省司改办试点单位中央政法编制39%的比例,并留有一定的预留来执行,即入额法官人数为25人,预留5人作为下一步人员的补充,最后入额法官为20人。期间,在整个入额遴选民主测评、谈话推荐、考试、面试等环节,区委责成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区委政法委等部门进行了全程参与监督,保证了整个入额遴选的公平、公正、公开。目前,通过遴选产生的20名法官已宣誓就职,由此我院的审判工作走上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运行态势。

五是敢于担当,善做善成。我院现在的办公审判大楼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四层砖混预制板结构,2003年经相关部门鉴定为危房,该硬件设施已不能满足目前审判工作的需要,唯一的大法庭为审判与会议室并用,10人以上被告人的案件得去中院借用审判庭。几个小法庭均由办公室单间改造而成,不足10平米,不能满足多案同时开庭及社会公众旁听的需求。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受场地、人员等情况的影响,开展工作受到一定的制约。此外,信息化设施设备不健全亦不能满足三大平台及数字化法院建设的有效推进。我院新的综合审判大楼于2010年基本完成了主体建设工程(该项目是经市发改委立项,由国债资金省、市、区支持建设)由于资金短缺,现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经省财政厅评审团评估,审判法庭装修需要资金2183余万元,网络监控需要300余万元,电梯安装需100余万元,消防工程需100余万元,总计2600余万元,该项资金现无法解决,审判大楼无法投入使用。由此区委、区政府在克服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敲定投入500万元作为启动审判大楼建设资金,并承诺后续费用由诉讼费及罚没款返还逐步加以解决。

    新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施以来,其成效已初步显现。一是全院干警思想稳定、工作井然有序,均能积极投身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中。二是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截至5月底,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45件,增加了30.7%。三是法官的责任心显著提高,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等因素的作用下,办案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截至5月底,案件上诉率比去年同期减少5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达84.1%

责任编辑:刘拴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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