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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杯仍驾车致人命殒   法官促和解息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6-11-09 08:35:59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感谢你们让我们拿到了赔偿款,你们真的是人民群众的好法官!”近日,来自受害人家属的徐某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尖草坪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晓宇、法官助理范丽媛手中。

2015年9月21日3时5分许,被告人李某驾驶的小轿车沿大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太钢西门时,碰撞到赵某头朝南尾朝北停放在道路西侧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挂车尾部,造成乘坐小轿车的被害人王某(系徐某的丈夫)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民警在现场处理事故时,发现被告人李某涉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后经司法鉴定确认李某酒精含量为189.33㎎/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2015年10月15日,由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进行多次调解未果。2016年1月15日,受害人的妻子徐某将李某、赵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尖草坪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赔偿原告人各项损失80万元,判决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赵某赔偿40万元,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

尖草坪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刘晓宇从保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的角度出发,尽最大努力开展庭前调解,以避免判后执行难的问题,但由于死者家属要求赔偿100多万元,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案件开庭审理时,王某的母亲曾一度情绪失控,不断质问法官:“为什么案子这么久了迟迟不下判,你们是不是偏袒被告人?”。面对痛失儿子的母亲、痛失丈夫的妻子、痛失父亲的孩子,面对受害人家属的不理解、不配合,办案法官仍不放弃每一次调解机会,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工作。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表示愿意积极赔偿,但因对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为了能尽快给死者近亲属赔偿,息化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办案法官认真分析争议焦点和调解难点,多次结合交警和双方律师,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就案件查明的事实,结合法律法规,从法理和情理上为被害人家属进行详细地解释说明,促使双方都进行了让步,对赔偿数额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即被告人李某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373000元,被告人赵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承担30%赔偿责任,即由其保险公司承担各项费用计279333.33万元。同时,期间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刑罚,该案就此圆满结案。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次次惨痛背后的教训对我们印象深刻。同时,作为法官不能是一个绝缘的、冷漠的人,要保持热情,成为理解生活的人、懂感情的人。只有这样,在面对各种案件时,才能够不仅看到案件本身,还能看到案件中人的关系、人的感情、事件的脉络以及纠纷背后更深层的原因,才能在通透理解生活的基础上,运用法律作出合理的判决,才能公正合理地做出裁判,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刘拴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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