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强、富、美、旺”新草坪建设对政法机关提出的迫切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意义非常重大,使命十分光荣。为此,我们采取五项措施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着眼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平安草坪创建这条主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此,我院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区委的会议精神,成立了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要靠前指挥,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态度和决心,立场坚定地参与到斗争中来。同时,要抽调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精兵强将,旗帜鲜明地走在工作的最前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保证法院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防止其反弹回潮,坚决防止其再生复发。
二是坚持全面扫除,做到不留死角。当前黑恶势力的犯罪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的活动增多,软暴力、非暴力的特征增强,黑恶势力出现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职员化”的特点。司法审判就是要用“火眼金睛”明察秋毫,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居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有组织的黑恶犯罪。在对基层组织和党政机关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人员要深挖彻查,严肃惩处,确保扫黑无余,除恶务尽。同时,在审理民商事及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等线索及时进行移送报告。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惩处罪犯。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把好法律与政策的界限,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保障打击质效,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成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实行宽严相济,做到轻重有别。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他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既要坚持“严”的一面,依法严惩,绝不手软。通过综合运用资格刑、财产刑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彻底消灭其滋生的土壤,坚决消除其再犯的可能性。又要充分运用“宽”的一面,对主动自首、积极立功的犯罪分子要依法给予从宽惩处,以实现良好的打击效果。
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部门多、环节多、任务重。为此,我们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要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主基调,要牢固树立“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深入推进“三区”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有序的营商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