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尖草坪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8-04-20 10:39:35 打印 字号: | |
  4月9日,尖草坪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史某某诉被告田某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标志着我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也在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呈持续上升趋势。一直以来,我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缺乏专业化分工,多头裁判、标准不一、效率低下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此类案件,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我市实施行政案件跨区域审理后,我们开始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进行了改革,即在行政庭成立了专业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团队。团队由1名副院长牵头,采用“2+2+2”的审判模式,即有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团队运行至今,共受理案件499件,审结456件,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一是提高了审判质效,实现了及时的正义。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建立了专业的合议庭,专门审理该类案件,切实改变了以往随机分案造成的投入大、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端,而且大大减少了重复劳动,降低了诉讼成本,切实提升了案件的诉讼效率。二是统一了裁判标准,实现了同案同判。以往由于不同的法庭、不同的法官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对法律条文以及案情的把握存在不同的理解及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不同偏好,导致交通事故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较为明显。例如:对残疾赔偿金的认定标准,有的认定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有的认定按照城市标准计算。同样的案件事实,使得不同的当事人得到的赔偿差别比较大。实行专业化审理后,该团队专司该类案件的审理,由此对法律适用也更为娴熟,在认定事实上能够做到快速准确,在裁判尺度和标准上能够做到相对统一,实现了同案同判,保障了交通事故案件裁判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和高效化。三是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实现了“看得见的正义”。以往各庭室法官既要审理其它民事案件,又要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虽然简单但程序却更为复杂,审理周期较长,费时费力又不出成果,导致法官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往往过度简化程序,忽视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推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审理模式以来,案件的审理逐步向模式化、体系化迈进,实现了“看得见的正义”。

  今天,在交警尖草坪区二大队设立尖草坪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标志着我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向专业化、便民化的方向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正式成立,开创了我院与交警队行政调解、保险协会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理等“四位一体”一站式服务的新局面,由此可大大减少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在交警与法院之间的来回奔波之苦,可使人民群众以最低的成本与最快的速度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纠纷。
责任编辑:刘拴柱
联系我们

督察举报联系电话:0351-5648385    院长信箱:jcpfyyjs@163.com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山西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法院

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

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

山西省娄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