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却想逍遥法外?
不可能!
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10月23日,尖草坪区法院依法对一名屡次玩失踪“老赖”名下的财产予以强制扣押。
2011年8月15日,原告山西某公司与被告郝某某签订了《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及《塔式起重机安装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塔机一台,价款总计42万元整,被告在合同签订后付定金10万元,首期货款20万元在立塔三日前付给原告,余款12万元在2012年1月1日前全部付清。2012年5月22日,原被告双方又签订了《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及《塔式起重机安装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塔基两台,价款总计56万元整,被告在立塔三日前将首期货款30万元给付给原告,余款20万元在2012年7月30日前全部付清,同时约定,若被告不能按期履约,则在原合同价格上另加2万元违约金。综上,被告购买原告设备款共计98万元整。截止2017年12月23日,被告付款共计76.5万元,尚欠原告21.5万元未付。后经原告方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原告于2018年2月2日将被告郝某某诉至我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1.5万元,违约金3万元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18年4月10日,我院依法对原告山西某公司与被告郝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当时双发自愿达成协议,即被告郝某某于2018年4月30日前,5月30日前,6月30日前分别给付原告50000元、80000元、85000元及违约金10000元。但到了还款期,被告玩起了“躲猫猫”既不还钱,也不露面。2018年5月14日,原告向我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后,我院向被执行人郝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郝某某还是没有归还欠款,又不到庭应诉。2018年7月3日,我院执行局执行员陈秀峰根据得到的线索,成功将躲债躲人的被执行人郝某某带至法院。不出意料,郝某某一口咬定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法院遂决定对其采用强制拘留措施,郝某某一下子着急了,连忙说:“法官、法官,我愿意将名下的2台塔吊以物抵债的方式给申请执行人,以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于是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之后,郝某某并未按约定履行,再次电话关机,杳无音讯,玩起了人间失踪。后经多次寻找无果,法院当即决定对其名下的塔吊予以强制扣押,待评估后进行拍卖。
“用2-3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做出的庄严承诺。为此,尖草坪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发力,重拳出击,强化失信惩戒,坚决打击拒执老赖,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