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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草坪区76名人民陪审员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19-04-24 08:56:36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尖草坪区法院院长张福平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郝英明等76名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并依法任命了郝英明等76名人民陪审员。

  此次任命的76名人民陪审员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下发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在区司法局、区法院、公安尖草坪分局的充分准备和密切配合下,通过随机抽选、征询意见、资格审查、现场公证、任前公示、专业考试、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程序确定的,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选任的首批人民陪审员,其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程度较高,大专以上学历占95%以上,有博士学历的3人,硕士学历的7人,人员身份基本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教育、卫生和乡村居等社会各行业,充分体现了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民主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了组织保证。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一纸任命书,责任重如山”。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要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要始终牢记人民的信任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刘拴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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