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宋吉庆,男,汉族,1963年6月29日生,户籍地,太原市尖草坪区光社街道办事处杜家村新店街18号。身份证号:14243119630629271X
被执行人:王爱琴,女,汉族,1961年12月9日生,户籍地,太原市尖草坪区光社街道办事处杜家村新店街18号。身份证号:14243119611209722X
执行标的:1320482元
执行案号:(2014)尖民初字第1125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2020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宋吉庆、王爱琴下落并协助我院对其实施控制的,给予10000元奖励。上述线索不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报告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控的范围。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
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51-5648379
特此公告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