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尖草坪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晓红,副主任李瑞芳、王正宏出席会议。
会上,区人民法院院长裴宪武就我院关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等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近年来,尖草坪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通过推行法官员额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审判流程,优化配置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全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现已初步形成了以审判为中心,审与判统一、权与责一致、监督与管理并重的独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权运行工作机制。一是聚焦法官员额制改革,推动审判资源从分散向集中配置的转变。二是聚焦办案模式改革,推动由法官单打独斗向团队化“作战”方式的转变。三是聚焦案件分配制度改革,推动由立案庭按设定区域指定分案向电脑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模式的转变。四是聚焦审判权力改革,推动审判权运行由院庭长主导向审判组织主导的转变。五是聚焦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推动由审判委员会侧重讨论个案向宏观指导的转变。六是聚焦审判监督管理方式改革,推动审判监督管理由人盯人、人盯案向全流程信息化监督的转变。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区法院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方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谋划,大胆探索,取得的成效值得肯定。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晓红强调,审判权在审判工作中居于核心地位,其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质效和司法的公信力。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后,绝大多数案件由合议庭、独任法官依法独立办理,裁判文书自行签发,并对案件办理自负其责。可以说,审判权运行机制的重点就是充分放权于独任法官、合议庭,但放权不等于放任,只有同时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才能确保审判权力的不被滥用,从而促进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稳步提升。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对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三权”进行科学配置,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难点和问题,切实抓好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正确认识和对待司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属于顶层设计的,加强请示沟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需要细化落实的,要大胆先行先试,积极推动落实落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深化司改的新思路、新举措。三要健全完善机制。健全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挖掘司法责任制落实内生潜力,为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裴宪武院长表示,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意见建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勇于担当,真正做到放权到位、控权有效,积极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全要素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