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党某某、连某某、陈某某等49人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4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连某某、陈某某等人研发了“Gpay”第四方支付平台为网络赌博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期间,被告人党某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利用该平台组织下线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对党某某、连某某、陈某某等49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和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就犯罪事实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各被告人分别作了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