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增加审判过程中的透明性,落实听取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制度,在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若干规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要求,以及太原中院的相关规定,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开展律师与法官集中约见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约见时间:
每周一、周四下午。
二、约见主体:
刑事、民事、国家赔偿及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律师。
三、约见事由:
在审判或执行程序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补充或纠正陈述,或有调解和解意向的,或因情况紧急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发现可能影响案件裁判的新证据需要申请再次开庭、听证的,或其他对审判、执行有重大影响,要当面说明的。
四、预约方式:
律师可于工作日工作时间通过诉服立案窗口、约见法官电话两种方式提出约见。
律师约见法官电话如下:0351—5648372
五、约见地点
律师约见法官在专门的约见室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
期间,律师、法官要遵守约见规定,不得以约见为由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