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干警驱车360余公里,奔赴运城市绛县,成功将被执行人暴某某控制,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暴某某驾驶小型汽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高某某碰撞,造成高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暴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承担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某某将暴某某诉至我院。我院依法判决暴某某赔偿高某某6万余元,裁判文书生效后,暴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常年下落不明,无奈之下,高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僵局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秀峰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执行文书。然而,被执行人暴某某却拒不配合执行,不主动申报财产,且处于无法联络状态。执行干警通过多次网络查控和线下走访,都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踪迹,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破局转机
然而,执行干警陈秀峰不愿轻易放弃,他始终思考一个问题,也是执行干警们经常考虑的问题:“如何才能兑现判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多次梳理案件线索,积极寻找解决办法,最终以被执行人暴某某名下被查封的事故车辆为突破口,成功锁定其藏身之处。
圆满执结
确定目标所在地后,执行干警火速出动,连夜驱车360余公里前往运城市绛县成功将被执行人暴某某控制。起初,暴某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后在绛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将其拘传至绛县法院执行局,面对车辆被扣押、人被拘传的客观形态,以及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暴某某逐渐转变态度,表示配合执行。最终,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工作是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最后一公里”,面对“花式拒执”,我院干警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拒执行为“亮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心思、费苦劲、找出路、破难题,力争实现“办实事、解民忧”的执行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