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晚上8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喂,这里是太原中院执行110,你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董某某已被我院执行干警控制,请速来交接。”接到电话后,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刻调度人员,将董某某拘传回院内,连夜开展工作,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促使案件圆满执结。
案情简介
2019年,董某某与荣某因家庭装修需要向乔某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于2023年3月前全部还清。借款到期后仍有本金8.03万余元尚未还清,乔某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我院依法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分期支付方式偿还乔某某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共计9.4万余元。由于董某某与荣某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乔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秀峰依法向被执行人董某某和荣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其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并报告其个人财产。但被执行人却未按传票指定时间到庭,承办干警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来法院配合工作亦无踪迹可循。后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再次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多次向我院执行员反映,执行干警陈秀峰向其释明,告知如能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可随时拨打太原中院执行专线(5678110)。
圆满执结
10月16日,申请执行人乔某某在某万象城发现了被执行人董某某下落,立即拨打太原中院执行110电话,太原中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控制被执行人后与我院进行交接。我院执行干警陈秀峰将被执行人董某某从太原中院带回执行局办案区已是晚上11时,随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多方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凌晨2时,被执行人董某某筹得1.6万元,上午又陆续筹得2.5万元,并找好担保人。担保人替被执行人偿还2万元,同意对剩余部分承担担保责任。后经我院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于10月26日将剩余三万余元全部还清,自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不分昼夜,闻令而行,是执行工作的常态;不遗余力,为民服务,是执行干警的初心。我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