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干警在接到太原中院转接的执行110电话后,迅速出警,依法对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采用拘传措施,促使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欠款,以实际行动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一回顾
关于申请人朱某和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4月14日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未按期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朱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李某拖欠借款67000元。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经多次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亦无法找到李某,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11月23日下午4时,申请人朱某拨打执行110电话举报被执行人李某具体行踪,执行法官在询问清楚被执行人李某所在地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出动,将李某拘传回我院。经过法官长达三小时耐心的释法明理,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意识到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主动与朱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1万元。
案件二回顾
关于申请人刘某和被执行人辛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7年12月24日做出一审判决,依法判令被执行人辛某支付申请人刘某欠款497750元及相关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辛某一直未支付任何款项,申请人刘某于2018年4月18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辛某还涉及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执行完毕,经多方查控,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也一直没有联系到辛某,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11月23日上午11点,申请人刘某拨打执行110电话举报,接到申请人的线索后,承办法官驱车火速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辛某拘传回本院,申请人刘某也一同来到法院。因辛某长期消极履行的态度,刘某对其已失去信任,要求被执行人辛某一次性兑现所有执行款,而辛某表示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对双方当事人展开面对面的调解工作,一方面耐心听取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同时告知其辛某涉及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还款确实困难;另一方面反复与辛某沟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 。但辛某仍以各种借口推脱,我院立即启动司法拘留程序,辛某迫于法律的威慑,打电话多方向亲友筹借,至晚上9时通过借款筹集履行1万元,并与申请人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我院依法对其解除拘留措施。
下一步,尖草坪法院将继续畅通申请执行人联络渠道,积极落实执行线索核实核查工作,用好用足各项执行强制措施,以拘促执、以拘促和,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