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是我国传统的婚姻习俗,不仅体现了男女双方对缔结婚姻的意愿,同时也是对小家庭美好生活的支持和帮助。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地区出现了攀比高额彩礼的不良社会风气,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也呈现上升趋势。
近日,尖草坪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彩礼新规”成功化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该案当庭达成和解并返还彩礼6万元,既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引导群众更加理性地看待彩礼问题,倡导了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案情简介
原告原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被告丁某离婚,被告虽愿意离婚,但要求原告返还彩礼11万元,丁某坚持认为父母拿出多年积蓄给付了彩礼,现在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彩礼也要不回来,面临“人财两空”的境地。而原某并不认可彩礼给付的事实,且提出因被告丁某的过错行为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其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双方情绪一度比较对抗,案件陷入了僵局。
当庭和解
本着妥善处理彩礼问题、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承办法官张琴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隔阂、理性协商。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对法律的宣讲,对事实的分析,原告原某承认了被告丁某彩礼给付的事实,对于被告父母的辛酸与无奈也予以理解,同时被告也认识到因为自身过错导致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深感歉意。双方最终协商解除了这段短暂的婚姻,原告当庭返还被告彩礼6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开始施行后,我院审结涉彩礼纠纷的第一案。承办法官严格遵循法律精神、尽职核实案件事实,引导双方理性处理彩礼问题,促成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该案的当庭和解,引导了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彩礼观,积极营造了“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的社会风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