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啊,好多话我都很想跟你说……”一进陈大娘家,大娘就拉着我的手,急切地跟我说到,眼里有着一丝惆怅,更多的是一种期待。
时间回到2018年7月,陈大娘住的老房子拆迁了,她一生好强,不愿给儿女添麻烦,就想着买套房子自己住。正好大娘儿媳的好朋友刘大姐有一套房子要出售,陈大娘就全权委托儿媳买下了这套房。也正是因为有儿媳的居中协调,大娘也就没有上门查看房屋情况,对房屋价格也没有太过计较高低,便拿出老房子的拆迁款,再加上三个儿子每人出了20000元,一共凑起来给了刘大姐房款325000元。房款交了,钥匙拿上了,大娘这才发现房子结构不是很好,装修也比较简陋,心里还是有点失望,但碍于儿媳在中间,大娘也就凑和住了进来。在接下来的日子,大娘住着也是各种的不舒服,一次偶然听邻居说起来,这房子价值不到300000元,大娘这心里更不舒畅了。
后来陈大娘就找刘大姐想把房子退给她,这边刘大姐已经举家搬到上海跟姑娘住在一起,并不想退房,便督促着办理过户。但因为双方僵持不下,加上刘大姐一直在上海居住,房屋过户一直也就没有办成。
2024年1月,陈大娘一纸诉状到法院要求退房。看了案卷材料,我初步判定陈大娘诉求退房还是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同时考虑到陈大娘年事已高,为这房子也是烦心了好多年,如果一判了之效果肯定不好。如何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矛盾,找到这起纠纷处理的最佳方案呢?我第一时间对大娘进行了释法说理,告知其诉讼风险,并明确办了产权,房子就有保障,可以考虑要求刘大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
陈大娘跟她的儿子们反复商量,考虑再三,终于同意不退房,但要求尽快过户,大娘还提出来这房子本来就买贵了,现在自己也没有钱,坚决不愿意出过户费。考虑到陈大娘的实际情况,我便向刘大姐释明如不能及时给大娘办理过户,她可能再次面临诉讼,产生不必要的诉累,得不偿失,最终她同意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费。
“大娘,今天我就是过来给您送调解书的,您就安心坐在家里等着拿房产证吧。”大娘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下好了,等房产证下来,我就给儿子们把这家产分一分,我心里也就踏实了。”临出门前,大娘拉着我的手,递给我一个苹果,“姑娘,你们法官都是好人呀,帮我解决了这么多年的烦心事,你一定要吃个苹果再走……”
大娘的淳朴深深打动了我,同时也激励着我俯下身子,倾听每一个群众的声音,努力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因为老百姓满意了才是司法工作追求的最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