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子债父偿显诚信 温情执行促和解
作者:高林  发布时间:2024-08-20 10:11:27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愿意替我儿还款,请法官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尖草坪区法院准备对一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时,被执行人父亲来到我院,表示愿意替子偿债,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及张某某父亲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原告龙某诉被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过程中因被告张某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我院于2023年5月22日缺席判决被告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龙某借款本金19万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判决义务, 2023年11月27日,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然而被执行人张某某既未主动向我院申报财产,也没有按期到庭,致该案无法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网络查控、线下走访,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踪迹,同时申请人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023年12月27日执行法官依申请人申请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日后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再恢复执行。

2024年8月14日上午10时,执行法官梁静接到太原中院“执行110”的出警电话,申请人龙某称在长治路某处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要求我院出警。核实案件情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申请人提供线索所在地,顺利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带回我院,随即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被执行人张某某坚称暂无还款能力,但表示愿意协商日后还款事宜。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某之前多次爽约,申请人龙某对其已失去信任,强烈要求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司法拘留。


在拘留手续办理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某的父亲心急如焚地赶到我院。考虑到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执行干警灵活采用“背对背”方式调解,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张某某及其父亲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积极从双方多年朋友情谊入手,对申请人龙某进行耐心劝导。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张某某父亲同意为其子提供担保,并承诺每月代为偿还债务3000元,直至债务还清为止,双方当事人及张某某父亲现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本案中父亲替儿子偿还债务,其背后承载的不仅是父子间的浓浓亲情,更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原则的立法理念。坚守诚信之道,恪守法纪之则,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从自身做起,坚守诚信原则,勇于承担应尽之责,及时履行应尽义务,勿再令家人为你忧虑不安。


 
责任编辑:高林
联系我们

督察举报联系电话:0351-5648385    院长信箱:jcpfyyjs@163.com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山西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法院

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

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

山西省娄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