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我院迎新街法庭成功调解六起劳务纠纷案件,该六起案件均为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并由太原市尖草坪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进行诉讼。
案件概况
2021年7月,原告杜某、刘某某、秦某某等六人及其他工人共十余人受雇在被告王某承包的本区某住宅小区工地提供劳务,工作内容为外墙保温并口头约定劳务费为每平米39元。同年9月六原告施工完毕并交付,同年12月双方确认工程劳务费总价为72万余元,其中被告已支付10万元,剩余62万余元被告承诺在2021年12月底前支付10万元,余款在2022年1月前付清。双方对账后被告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了部分款项,未按约支付剩余款项,六原告等人遂向区人社局相关部门反映。在区人社局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被告于2022年2月向六原告等人出具欠条,确认共欠付六原告等人剩余工资28万元,于2022年3月15日前支付15万元,余款于2022年4月15日前付清,并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此后,被告在支付15万元后未按欠条约定支付剩余工资款13万元(经确认余款13万元中包含六原告的工资共5.5万元)。
2024年8月26日我院立案受理了六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欠付工资及违约金的六起劳务纠纷案件。
调解过程
本着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的理念,主审法官郑莉秀在开庭前询问了被告的意见,被告表示认可欠付事实并愿意协调解决,原、被告双方就欠付金额、还款时间、违约条款在庭前进行协商。调解过程中,郑法官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分析并向原、被告双方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支持起诉机关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婷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指导并提出专业建议,法律援助律师同时对原告进行了释法明理工作。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涉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于2025年1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欠付工资,若被告到期未履行,被告自愿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我院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结语
欠薪问题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联动相关部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