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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家庭暴力说“不”
作者:高彦  发布时间:2024-11-25 20:06:15 打印 字号: | |

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又称为国际反家暴日

为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11月25日,尖草坪区法院联合区妇联走进辖区优山美郡社区开展“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全区妇女干部及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2020年,刘某与樊某结婚,婚后不久,樊某多次对刘某实施家暴行为,刘某报警。2024年,樊某再一次向刘某挥起了拳头,刘某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

活动现场,我院樊晓宁法官从一起真实发生的案例出发,深入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定义、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申请条件、管辖法院、准备材料及违反后果等具体内容,并就家庭暴力的预防与自救进行了专业指导,号召大家积极投身反对家庭暴力的活动中,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维护者。讲解结束后,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为我国颁布的首部反家暴法,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文书,被申请人必须遵守。一旦违反该保护令,行为人可能会受到拘留、罚款等惩治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说“不”!


 
责任编辑: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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